发布日期: 2020-09-04 14:35:25作者: admin浏览量: 1642
各位同事:
兹有研发部同事 李荣忠 于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上班期间,行政部在统计公司重大项目(额温枪研发项目)参与人员信息统计表时,由于该员工是该项目的参与者及具体项目执行人,所以按照相关工作需要,要求其在该项目参与人员统计汇总表上签字。该员工将已签好字的文件从行政部手里借阅并自行划掉。经行政部陈珊详细解释后该员工拒绝再次签字。后经其直接上司(研发部负责人)和总经办总助对其予以情况说明并再次要求其在统计表上签字时,仍然拒绝签字。直到公司总经理到来后找其说明情况并要求其配合行政部及公司相关部门工作时,其仍旧我行我素,拒不执行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严重影响该给项目实施进度。
该员工之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48条之规定,影响极为恶劣!为了维护公司的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准则,严肃公司纪律,现经该项目组及总经办行政会议决定如下:
即日起,对该员工李荣忠进行停职停薪留岗查看10天的处理,若查看期满后该员工仍然认识不到自身的错误,仍旧拒绝执行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如在此期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失职责任。
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共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和谐、团结的团队氛围。
特此通告!
深圳市裕嘉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6日